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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平时考核方案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17/8/25 8:36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 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,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勤政廉洁,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,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郑人社[2017]2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平时考核方案。

一、建立平时考核委员会

(一)考核小组

 长:彭广谦     

 员:蔡红丽   刘源红   李忠良   孙青山   夏高雷

翟永强             田国福

下设办公室:校办公室

 任:李忠良

(二)监督小组

 长:周利强

 员:工会委员两人

二、考核对象

全体在编在岗人员

三、考核时间

一月一考核,一季度一汇总。

四、考核原则与形式

1、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。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、职业道德、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等。个性指标主要包括个人承担的工作量、效果、考勤以及其它加分因素等。加分因素包括:优质课、课题、成果、论文、竞赛辅导等。

2、考核结果分为好、良好、一般、差四个等次。

好: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效率高,质量好;积极主动,办事规范,作风务实,纪律性强,服务热情周到,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好,清正廉洁,工作成绩突出。

良好: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质量较好,办事较为规范,工作比较主动,遵守纪律,服务态度好,群众和服务对象比较满意,工作成绩明显。

一般: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,但工作主动性不强,效率较低,质量不高,业绩不明显。

差: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闲散,办事拖拉,质量不符合要求,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行为,有群众和服务对象投诉或不良反映,工作中因失职、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。

3、考核采用量化积分制,基础分值100分。其中政治品质、职业道德、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等共性指标占20分,工作量占50分,工作效果占20分,考勤占10分,超课时和加分另计。

4、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,全校好等次人数比例按40%计算,其余等次比例不限。考核按照班主任、有统考成绩教师、无统考成绩教师、行政人员四部分分别进行。其中班主任好等次名额按50%产生,其余名额由其他三部分按同一比例产生,名额互不侵占。

五、具体考核办法

(一)班主任考核

班主任进行任课教师考核外,还进行班级量化考核,由政教处负责,班级量化占30分。

(二)任课教师考核

1.工作准则:

1)应严格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定。

2)按要求保质、保量完成教学任务。

3)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。

4)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的各种会议和活动。

2.计分办法:

1)超工作量计55分,满工作量计50分,达到满工作量的90%(含)计45分,达到满工作量的80%(含)计40分,80%(不含)以下计35分。工作量计算办法以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课时统计为依据,由教务处负责统计。

2)有统考成绩的任课教师的工作效果考核满分20分,分为20、18、16、14四个等次,由教务处依据上个期末的统考成绩进行统计。

3)无统考成绩的任课教师的工作效果考核由学校的考核委员会依据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。满分20分,分为20、18、16、14四个等次,由工会负责组织并统计。

(三)行政人员考核

1.工作准则:

1)严格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定。

2)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,按时上下班,上午7:40 ---11:30;下午2:20---5:50。中层以上干部、政教处辅导员为上午7:30---12:00;下午2:20---5:50。

3)树立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思想,服务主动热情、认真细致,工作尽职尽责,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

4)行政人员因其工作性质所决定,对工作中出现的临时任务不能计较时间,随叫随到,发扬协作和奉献精神,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2.计分办法:

1)行政人员工作量均按50分计。行政人员代课加2分。

2)行政人员的工作效果考核由学校的考核委员会依据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。满分20分,分为20、18、16、14四个等次,由工会负责组织并统计。

(四)考勤满分计10分

1、请假(含事假、病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因私假)一天扣3分,集会(含开会、升旗、教研等上级或者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)请假一次扣2分;所有迟到一次扣1分;行政人员旷工半天扣5分,任课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,旷会一次扣3分,以上考勤不重复计算,10分扣完为止。

2、各处室负责相关考勤记录统计,每月按时上报学校办公室。

(五)加分项目计分办法

1、优质课、课题、成果、辅导竞赛等获奖,均按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分别计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。

2、CN刊物发表论文一篇计3分。

3、以上获奖统计由教科室负责,每个证书只统计一次。

六、考核说明

(一)新进人员办理岗位聘用认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当月,参加考核,确定考核等次;单位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,参加考核,确定考核等次。

(二)经组织外派挂职、支教等的工作人员,由所在主管部门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,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确定为好等次。

1、符合规定的产假、法定假期、因公负伤在治疗期间的工作人员,参加考核,确定考核等次,但一般不确定为好等次。

2、考核周期内请假累计达到2天(含2天),不确定为好等次。

3、考核周期内旷会两次,不确定为好等次。

4、考核周期内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,取消6个月好等次资格。

5、考核周期内违反师德有关规定或者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,取消好等次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,定为其他等次;造成恶劣影响的,取消6个月好等次资格。

(四)考核周期内病假、事假累计超过12个工作日的,参加考核,不确定考核等次。

(五)在按积分排序决定“好”等次时,如果出现分数并列,依次按照工作效果、工作量、出勤、考核委员会民主投票情况等排序,确定等次。

七、考核结果使用

学校教职工的岗位等级调整、教育培训、奖励、记发绩效工资、年度考核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,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教职工,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。

1、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10次良好以上等次且有6次好等次且无一般等次、差等次的人员中选取。

2、平时考核有5次及以上为一般等次或4次差等次的,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。

3、平时考核有8次及以上为一般等次或5次差等次的,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。

4、不参加平时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,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。

八、考核程序

各处室按具体分工负责考核,每月5号前报校办公室汇总。

(一)个人自评。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,填写《郑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》。

(二)工作效果考核。学校平时考核工作委员会对参与考核人员进行考核。

(三)综合评定。学校平时考核工作委员会按照各项量化积分排序结果,初步确定好等次人员。

(四)校内公示。平时考核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五)上报备案。考核结果无异议后,上报上级部门备案。

九、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平时考核委员会,如果特殊情况,由学校平时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。

2017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