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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“听取意见”阶段工作方案

发布日期:2014/4/22 8:47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   

局属各学校(单位),机关各处室,局各督导组:

按照郑群办发〔201421号文件精神要求和市委第17督导组的部署安排,为切实做好听取意见阶段有关工作,深入征求师生群众意见建议,帮助党员干部找准突出问题,打牢对照检查、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的基础,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。
  
 一、听取意见主体
   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;局属各学校(单位)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;局机关中层实职党员干部。
  
 二、听取意见内容
    (一)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在“四风”,即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
(二)对关系师生切身利益,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
(三)对服务基层、服务师生群众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  
 三、听取意见方式
   
听取意见采取“三个相结合” 的方法,即“面对面”与“背靠背”相结合,“个别听”与“集体谈”相结合,“走进群众听”与“组织群众评”相结合。主要通过实地走访、召开座谈会、个别约谈、问卷调查、网络征集、来信来访、上级反馈、开通专用电话、电子邮箱和设置意见箱等方式进行。
   
四、听取意见对象范围
   
听取意见的范围要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。主要听取广大师生、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,同时要广泛听取离退休教师、学生家长、社区群众及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的意见建议。
   
五、听取意见时间安排

局机关、局属各单位4月中旬开始展开听取意见工作,4月下旬要基本完成听取意见并分类梳理汇总。

 六、几点要求
   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局属各单位、局活动办要严格按照郑群办发〔20142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第17督导组的要求,对听取意见工作统筹安排、精心组织,按时保质完成听取意见工作。
   
(二)积极引导,营造氛围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诚恳的态度、宽阔的胸襟直接深入一线、深入学校、深入社区,要积极引导听取意见对象,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,客观评价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情况,既讲共性问题,又谈对具体问题的批评建议,确保听到师生群众的真实意见,确保听取意见工作收到实效。
   
(三)改进方法,注重实效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,带着问题深入基层,蹲点调研,解剖“麻雀”,摸清实情,注意抓住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。深入基层调研不流于形式,不浮于表面;听取意见要统筹安排,防止重复叠加,不给基层和师生群众增加负担。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,要认真归纳整理“梳辫子”,明确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,分类建立台账,向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反馈,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郑州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
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4月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