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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制度]爱护公物制度

发布日期:2013/10/31 11:19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 爱护公物人人有责,爱护公物人人受益。为进一步落实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强化学校关于环境卫生、爱护公物的管理规定,优化校园环境,促进校风建设,特制定本条例。
1、认真执行财产保管制度,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施,不得坐桌子、坐窗台、踩椅子;不得把脚放在桌子上,不得在桌子上乱写乱画、随意粘贴,不得用脚踢门,踢墙壁,不得扔掷粉笔,不得损坏班内一切公共财物。
2、维护公共财物,发现桌椅松动或脱落应及时报修;窗帘脱落,应及时装好;未经批准不得将教室桌椅搬出教室。不得随意在电器上缠绕和覆盖任何物品。因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损坏公物应及时上报,按规定交款赔偿。学校定期检查各班及实验室物品使用情况并进行考核。
3、爱护学校一切电教及网络设备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合理使用,出现故障及时请示报告,必须修理时须获得有关部门(电教管理员)批准,不得乱拆、乱卸,非教学时不得使用各类电教及网络设备。班级电教设备由专人管理,非教学人员不得使用。
4、爱护学校一切设施,不得损坏楼道内电灯、电键开关和闸箱等电器设备,不得损坏学校的门、窗、玻璃和栏杆以及上面的装饰。如有损坏,按照有关规定照价赔偿。
5、节约用水,节约用电,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和电器开关,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。教室光线充足及时关灯,做到人走关灯。
6、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;爱护宣传橱窗、报栏、布告栏等设施,不私自移动。不得在校内随意涂抹、张贴、损坏。
7、爱护校园环境,爱惜花草、树木、草坪、不攀折花木,不得进入草坪活动。不在主干道、花圃和教室走廊或周边玩球。爱护操场内一切设施(运动器械、设备、场地、旗杆、栅栏等),骑自行车不准进入操场。
8、维护公共卫生,有良好的环保意识,不乱扔废弃物,在校园内见到废弃物应主动捡拾进垃圾箱,见到乱扔废弃物的人或破坏环境的人应批评、制止,并及时报告学校。
9.自行车按指定地点自觉停放整齐,停放自行车时要文明,要爱护他人的自行车和停车设施。
10.足球、篮球、排球等不准带入教室,严禁在教室内玩球。对污损毁坏公物的除按规定赔偿外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11.文明离校,每天坚持做好“一扫四关”工作(即扫地、关窗、关灯、关门、关空调),不滞留教室玩耍。